近日,汉源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外出办案时,偶遇一辆被查封而未实际扣押的车辆,欲采取强制措施将车拖回法院进行扣押。被执行人眼见无法再躲避执行,慌忙将剩余未履行的执行款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转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案件情况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可谓是一波多折。被执行人周某某名下有一辆丰田霸道汽车,汉源法院依法对该车辆查封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周某某承诺两个月后分两次将执行案款履行完毕。和解期限内,周某某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后就不再主动履行。和解期限到了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周某某要求支付完剩余款项,周某某态度十分恶劣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要求对查封的车辆进行处置,但该车辆并未实际扣押,无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被执行人周某某,责令其将车辆开到法院,周某某躲避执行,不与法官见面。周某某电话里称,车辆和自己都在外地,拒不配合。后双方又达成一个月后履行的和解协议,一个月期限到了后,周某某仍不按约定履行。
近日,执行法官外出办案,偶然发现了由周某某朋友驾驶的周某某的车辆,遂上前拦下,准备将车拖回法院,并告知周某某法院将扣押其车辆。周某某再次请求给3天时间凑钱,执行法官见周某某又使出其惯用招数——“拖延时间”,遂态度坚决地告知他要么立即履行义务要么扣押其车辆,一天都不能拖。周某某眼见再“耍赖”,自己的车辆就要被扣押了,无奈之下向他人借款,并一次性将剩余执行款2.6万元通过微信转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以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对汉源法院执行法官认真负责,坚持不懈不放弃的办案态度表示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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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执行局
排版:李 涛
校核:高 菲
审签:冉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