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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法院“四字方针”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3-07 16:58:00 点击量: 6898

汉源法院注重社会法治效果,以部门联动、柔性司法为抓手,高效开展涉妇女案件审理,用实际行动维护妇女权益。

专业审判“助”维权 。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妇女权益案件快立、快审、快执,高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立服务救助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家事审判法律服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为经济困难需要救助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以来,审结婚姻纠纷案件499件。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确定2名员额法官专门从事家事案件审理,立足圆桌审判,打造具有“人情味”的“家调室”,柔性化解双方对抗情绪,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联动协调“聚”合力。建立以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公安、民政、妇联等单位参与的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模式,与县级14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汉源县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多元化解家事纠纷,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家庭和谐稳定。强化“诉非衔接”机制,聘请112名基层干部担任家事审判联络员,社会各界人士28名担任家事审判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托、委派参与家事案件纠纷调解,2021年以来参与家事案件调解231件次。

柔性关怀“树”信心。引入心理疏导机制,与汉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家事审判心理疏导的规定(试行)》,聘请4名心理疏导员,从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对弱势妇女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心理阴影,帮助重塑生活信心。2021年以来对涉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38件案件进行案后跟踪、回访,联动妇联、家事调解员、基层干部等配合协作,开展判后帮扶、心理疏导等后续工作,巩固办案效果。

法治宣传“浓”氛围。结合“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等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为社区妇女主任上了一堂法治课,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增强妇女维权意识,提升社会关爱妇女、保障妇女权益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案件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