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九襄法庭化解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作为子女的7名被告年纪偏大,最大的一名被告已71岁,最小的也已51岁。
法官遂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认为“一纸判决易,弥合亲情难。如果判决处理,只会加深这个家庭的矛盾,加剧老人心中的伤痛。”为此,她根据老人实际诉求和双方争议点为这起案件量身制定了调解方案。
历时两个小时,由于各子女一再提及过往委屈难以平静,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开庭审理。在审理后,眼见双方情绪均已平复,诉求都已充分表达,办案法官再次为双方主持庭后调解。
最终,这起赡养纠纷在经历“走访调解、庭前调解、当庭审理、庭后调解”的波折后终于达成调解,调解协议对老人的衣食住行及生病护理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约定,法庭随即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确认。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进入老龄化的社会,像这样子女众多、老人赡养老人的纠纷具有典型意义,处理这类家事纠纷,作为基层法官要谨记‘调解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的原则,这需要柔情司法,将矛盾真正化解,心结真正解开。”办案法官为此总结道。
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欤。子女孝敬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具体到本案中,虽有的子女系继子女,但均受原告抚育长大,所以赡养义务同亲生子女一致。但“手指有长短”,子女经济条件也各有不同,经济能力好的人可以选择多承担,能力差的选择多陪伴照顾,让老有所依、长幼有序,才能共建和谐美好社会。
来源|九襄法庭
编辑|冉 莹
审核|高 菲
签发|徐思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