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汉源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探索矛盾纠纷最优“解”,调动以人民调解为主的各类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化解,将“以和为贵”贯穿于纠纷化解始终,积极建设纠纷化解“快车道”。
12月30日,6名特邀调解员加入了汉源法院石榴籽调解室。他们中,有代表委员,有基层村组干部,有退休党员,也有藏族、彝族同胞,这样的队伍构建,既能很好化解汉源县因少数民族杂居而产生的涉民族纠纷,又能起到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
聘任仪式上,汉源法院立案庭庭长邱德林详细讲解了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意义,并针对调解原则、调解方法及调解技巧等相关业务知识对新聘任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
随后,特邀调解员韩福强便加入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
老刘共有三子,次子多年前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小儿子在监狱中服刑,尽管老刘每月有养老金一千多元,但其患有肺病,各项开支也不小,遂将长子刘大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刘大则认为父亲每月有稳定的社保收入,还有养女,自己只愿承担扣除社保后的四分之一。
特邀调解员讲道:“我们家也是兄弟几个,该理解的还是得多理解,父母高寿是儿女的福分和荣光。”执行法官也说道:“父子亲情血浓于水,可不要因为一点点矛盾把血肉亲情给割舍了,赡养有价,亲情无价。”在特邀调解员及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父子俩握手言和,刘大当场支付五千余元赡养费。
交融汇聚、多元一体,这是石榴籽的特点。“石榴籽”多元解纷,是将全社会解纷资源整合起来,将非诉讼与诉讼方式衔接起来,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专群齐动、法治保障的纠纷解决新格局。
下一步,汉源法院将主动融入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方式,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做实为人民司法,争做公正司法、定分止争、提质增效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