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府院联动“+1”,交通运输领域联动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发布时间:2024-12-04 19:45:37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都是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国家机关。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2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雅安市中院、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汉源县法院召开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

会上,各参会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领域院局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汉源法院通报了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府院联动、促进争议实质化解等作经验交流。

20165月起,雅安市开始实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由雨城区法院和汉源法院交叉集中管辖雅安市辖区内一审行政案件,汉源法院管辖市级相关部门和雨城区、石棉县行政案件。按照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省高院建立了院厅联席机制,雅安法院结合集中管辖情况,建立了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即 1+1+N”院局联动协作机制,此次《意见》的签署是府院联动机制的再升级,通过建立以机制共建、信息共享、纠纷共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推进法治交通、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下一步,雅安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新起点,以落实联动协作机制为着力点,树牢共建共治工作理念,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发挥府院联动实效。

一是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司法建议、司法审查白皮书、庭审观摩、府院联席机制助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合法利益。二是抓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源头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行政执法过罚相当原则,支持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分流阀”作用,逐级解纷,层层过滤,节约司法资源,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让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调处在诉前、化解在前端。三是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合力。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商共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复议、审判”三方协同平台,充分运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行政争议巡回法庭以及共享法庭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优势,加大交通运输领域行政争议的化解力度,共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快速有效解决。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向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羊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肖强,汉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出席会议。汉源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汉源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