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安全渡过疫情难关保驾护航。
一、深入“疫线”调研,宣传普及到位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疫情法律问题指引。疫情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疫信息20期。二是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解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有效法律指导。近日,党组书记、院长程彬实地走访汉源县航天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听取企业疫情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应对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振企业经营信心。
二、减轻“疫线”负担,诉讼服务高效
充分运用网上立案、开庭、送达、调解方式,避免企业因诉讼跑腿影响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庭审”、“电子送达”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确保涉企诉讼高效办理,全面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立案受理涉企业案件6 件。
三、 围绕“疫线”情况,司法保障有力
围绕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各类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妥善处理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融资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价、哄抬物价、聚众哄抢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制定汉源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
四、加大“疫线 ”帮助,强制措施慎用
在执行中,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暂缓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同时帮助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对因疫情影响可能产生的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企业,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通过分期付款、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方式恢复生产经营。疫情期间,与申请人协调同意,暂缓对1家民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保障企业渡过抗疫情难关。
一、深入“疫线”调研,宣传普及到位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及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疫情法律问题指引。疫情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防疫信息20期。二是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解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有效法律指导。近日,党组书记、院长程彬实地走访汉源县航天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听取企业疫情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应对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提振企业经营信心。
二、减轻“疫线”负担,诉讼服务高效
充分运用网上立案、开庭、送达、调解方式,避免企业因诉讼跑腿影响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引导企业使用“四川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庭审”、“电子送达”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确保涉企诉讼高效办理,全面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立案受理涉企业案件6 件。
三、 围绕“疫线”情况,司法保障有力
围绕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各类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妥善处理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融资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价、哄抬物价、聚众哄抢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的行为。制定汉源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从严惩处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
四、加大“疫线 ”帮助,强制措施慎用
在执行中,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暂缓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同时帮助失信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对因疫情影响可能产生的短期资金困难而不能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企业,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通过分期付款、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方式恢复生产经营。疫情期间,与申请人协调同意,暂缓对1家民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保障企业渡过抗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