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执行案件的增多,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当事人信访缠访时有发生。为找到信访问题的根源,减小信访风险,汉源法院对信访案件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执行信访案件形成的原因
一是当事人对“执行不能”不能理解。大多数涉执行信访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未及时实现,原因可能是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导致案件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此种情况属“执行不能”,但当事人不理解。二是当事人夸大执行局职责能力。认为法院执行局有三头六臂、无所不能,申请执行了就必定能执行到位,或者申请执行了就必须为其实现权利,如若不能,则就要“找”法院,给法院施加压力就能解决问题,因此导致信访增加。三是部分信访人员无理访,反复访。部分信访人员明知其信访理由系无理访,为达到其目的,经过多次答复仍旧无理访、反复访。四是部分执行人员政治素质及业务素质欠缺。部分执行人员不讲究方式方法,如在采取执行措施前没做好法律释明,个别执行人员凭“经验”办案,不学习新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简单、责任心不强,引发当事人不满,因此造成上访。
二、提出对策
一是强化信访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信访案件,由执行局局长负总责,切实保障无论是当事人来访还是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均有专人办理,彻底解决“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的问题。二是充分发挥旧案组的功能,化解信访积案。根据汉源县实际,设立旧案团队,并积极发挥信访化解功能,化解信访案件。三是紧紧依靠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化解矛盾。对于敏感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寻求政法委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切实化解一批信访案件。四是强化解释和宣传教育。加强与信访人沟通,耐心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向其反馈执行情况,以务实的工作求得当事人的理解。五是强化执行干警素质。通过学习,提升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在执行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以此切实提高办理质量,降低信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