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缩短移送周期。执行部门与刑事审判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裁判文书生效后立即移送涉案财物;在涉案财物移送后,执行部门及时送技术室委托价格认证部门进行评估,评估后庚即启动拍卖程序。加强沟通后优化了移送的中间环节,缩短移送周期,避免财物因搁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贬值。
二是加大网拍力度,实行常态化。截止目前,该院已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对28件涉案财物进行网络拍卖,成交14件,成交的物品溢价率较高。如近期网拍成交的一辆尼桑轿车,评估价为29020元,网拍成交价格高达50000元,溢价率72.3%。由于网拍不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不需要选定拍卖机构,大大节省拍卖需产生的费用,使涉案物品的拍卖价值实现最大化。
三是加快机制建设,提高网拍成交率。虽然网络拍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悔拍、流拍现象仍然存在,针对此种现象,该院正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建立惩戒机制。对那些价值不大,多次拍卖均难以处置变现的财物,采取打捆变卖或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采取报废、回收等措施,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