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汉源法院司法拘留两人
  发布时间:2016-01-11 10:16:31 打印 字号: | |
1月8日,汉源法院依法对在诉讼过程中殴打诉讼参与人的张某、李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锋陪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兰树林通过远程设备监督拘留全过程。
汉源法院于1月7日在九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甲、张某某与被告喻某某、骆某某、黄某甲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及反诉原告喻某某、骆某某与反诉被告李某甲、张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在双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阅读庭审笔录、签字确认时,原告的亲属张某、罗某某、李某乙在九襄人民法庭大门外对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黄某乙实施殴打,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鉴于张某、罗某某、李某乙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汉源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依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张某等人分别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汉源法院严厉打击上述类似违法行为,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严守司法公正的防线。

责任编辑:汉源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