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完善《汉源县人民法院中层以上干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做到每月一报,进一步推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二是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监督案件的执行,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切实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各项工作中。
四是对增选为人民陪审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邀请参与案件的审判,通过他们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
五是主动通过短信平台、信息简报、官方微博等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看得见”、“听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