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研判。对于每一起案件,承办法官都要仔细研读起诉状、答辩状等,有必要时还进行实地调查,然后针对矛盾焦点,查阅大量资料,将案件与相关法律法规融合起来。
二是明法析理。根据当事人不同的性格特点,有针对性的“解其惑”,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抓住时机穿插法律知识的讲解。让当事人不仅明了理,而且也懂了法。
三是耐心解惑。大多数基层百姓文化水平有限,理解能力不强,所以法官需要反复多次多角度不厌其烦的做工作,才能真正解其惑。
四是相互交流。该院每月召开审判联席工作会,由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全体从事民商事工作的干警参加,讨论疑难的案件,交流心得,互通经验。同时各庭室内部干警之间对拿捏不准案件进行讨论,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并提高了干警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