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汉源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汉源县法院制定了六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和把握司法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原则。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优越的司法外部环境,为企业开辟便捷的立案、审判通道,降低审判活动对民营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努力减少民营企业诉讼负担。
二是全力维护我县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一切侵犯民营企业经济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妥善审理民营企业民事案件。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及劳动争议案件,全面维护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稳定,维护民营企业经营安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发展。
四是拓宽司法服务民营企业领域。开展法院联系企业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促进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和谐化解,提高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五是正确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对民营经济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对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组织和个人,加大执行力度,尽量挽回企业的损失。
六是搞好法律宣传服务。以送法进企业、召开座谈会、发出司法建议、邀请参加庭审旁听等形式,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较好宣传服务平台。(汉源法院 张庆俐 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