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汉源法院创新制度,多措并举,规范审判工作,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一、督察庭审,提高审判法官遵守庭审纪律的自觉性。
由纪检组、监察室、审官办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对开庭时间、着装要求、庭审秩序和纪律等庭审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劝阻、通报批评,同时将督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杜绝低级差错。
出台了消除低级差错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消除低级差错专项活动,对裁判文书实行交叉评查,由活动领导小组每月通报评查情况,通过该项活动普遍提高了文书的质量。
三、提高陪审员参审率,保证司法透明公正。
多次召开人民陪审员会议,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培训,调动参审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促使案件质效得以提升。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
院党组坚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各庭室分别固定每周安排半天时间,集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审判经验和庭审技巧,有效的促进了干警理论知识和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汉源法院旷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