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调解力度,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提升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汉源法院突破传统审判局限性,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3年至今汉源法院共委托调解案件66件,邀请调解案件408件,诉讼调解898件。
一是建立立案调解中心,将案件分流。案件进入立案庭后,立案庭将案件分门别类,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健康权等涉及民生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以到化纷争,促和谐为目标,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二是建立返聘制度,完善大调解机制。返聘有几十年调解经验的退休老法官参与立案调解中心的案件调解,充分发挥老法官耐心、仔细、敬业的工作作风以及几十年从事法院工作所积累的化解矛盾的经验,有效地化解了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三是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在案件受理后、开庭前及审理后等多个诉讼过程中,只要发现有调解的可能,都坚持调解,以能调则调为原则,从而化解纠纷。
四是加强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力度。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有些当事人暴露出对法院不信任的情绪,汉源法院采取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方式将案件委托各村、街道、社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负责调解,并在必要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对案件的调解。
(汉源法院 周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