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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法院四措施提高立案效率
  发布时间:2013-10-31 16:36:27 打印 字号: | |

  一是设立引导员引导分流立案。为防止当事人扎堆一个窗口立案和咨询,影响案件的立案审查效率,汉源县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立案引导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引导他们到相对较少的窗口进行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审查的咨询人员进行解释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立案效率。

  二是规范立案流程和礼仪。为保护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汉源县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了老、弱、病、残以及涉灾等特殊窗口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将诉讼服务大厅设为无烟大厅,工作人员不抽烟,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等人的发烟,不与闲杂人员闲谈,以节约立案时间。

  三是通过“三看”避免出现低级差错。一看诉状是否规范,包括主体是否适格、通讯方式是否健全、诉讼请求是否明确;二看当事人身份情况,特别是对有无代理权限进行审查;三看证据材料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四是庭内分工与协作进行立案审查。对合同纠纷、土地争议等较复杂案件由庭长负责立案审查,对简单民事案件由立案庭一般干警审查即可,对复杂案件3日内交由庭内讨论审查,确定专人负责电话接待和邮寄立案。

  (汉源法院 周跃明)

责任编辑:汉源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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