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汉源法院推进阳光服务共筑“中国梦”
  发布时间:2013-06-17 11:12:02 打印 字号: | |
  汉源法院把化解各类灾后矛盾纠纷同阳光服务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倾力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共筑“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巡回立案和诉前调解的衔接。针对部分乡镇人多案件集中的特点,汉源法院每日到重点乡镇巡回立案、调解,对有调解基础的每一起纠纷,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推进案件简繁分流,缓解了当事人诉讼的对立情绪,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效果。2013年以来,诉前调解、撤诉结案共132件。
  二、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对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对调解方法、调解形式和法律适用进行指导和交流,加大调解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富庄镇果园村11组村民陈某不慎掉入堰渠中溺水死亡,引发家属到有关部门上访,因处理未果诉至我院,要求被告堰渠管理单位进行赔偿,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案件处理难度较大。汉源法院及时启动案件可调行评估程序,并邀请人民调解组织一同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辩法析理,耐心劝导和数次协商,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并达成赔偿协议。“4.20”芦山地震发生1个月来,通过开辟灾后快速立案通道,诉前调解和协调,汉源县法院共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5件,诉前调解5件,当庭履行标的额达10.4万元,从而缩短办案周期,提升了案件质效,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为此,当事人特向汉源法院送来“为民排忧解难,及时高效调解”的锦旗。
  三、结合实际,继续完善窗口建设。以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矛盾纠纷为建设目标,汉源法院继续完善窗口建设。前移当事人缴纳、领取的各种款项、诉讼费用结算等服务至窗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试行邮寄立案等新型立案便民措施,深入推行阳光立案。“4.20”芦山地震后,因道路不畅,汉源法院在收到当事人邮寄立案的案件后,及时与当事人和代理人衔接,以电话、信函等方式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简捷和最优质的方式,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
  汉源法院 胡卫红
  
责任编辑:汉源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