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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法院“四措施”锤炼入党积极分子
  发布时间:2013-05-27 09:58:10 打印 字号: | |
  汉源法院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汉源”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移民后续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三线作战”和工作实际,采取四措施锤炼入党积极分子。
  
  一、重培养夯实基础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法院党总支夯实党员发展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将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干警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养。二是严格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和培养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关口。三是各党支部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对象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培养,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质量。
  
  二、压担子锤炼斗志
  
  给入党积极分子肩上压担子,既能通过实践锻炼强化其党性修养和能力培养,又能发挥其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一是在抢险救灾、应急处突中压担子。在抗震救灾中,分批次抽调党员干警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芦山抗震救灾和九襄片区的夜间巡逻,让他们做到危险在前、困难在前、吃苦在前。二是在灾后重建和联系群众中给任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千名干部进万家”活动所联系乡,中层以上干部联系的30个乡镇6个社区加强沟通联系,了解灾情,与联乡包村的农户逐一进行联系,了解灾情,指导救灾,用实际行动赢得组织和群众的认可。三是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压担子。将入党积极分子放在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让其充分担当审判执行工作的重任。
  
  三、勤学习提高认识
  
  学习也是一种实力,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经常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党史,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理解和运用,居安思危,永葆党的先进性。二是强化理念信念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汉源》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将学习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把学习的过程作为提高思想、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的过程,有效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四、严指导促进完善
  
  发挥党支部和老党员的作用,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好学上进。一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学有阵地,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交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二是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确保学有榜样。由各党支部优秀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在思想上加强引导、在行动上加强示范、在工作中加强指导、在生活上加强关心,使入党积极分子切实感受到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和水平。(汉源法院 张林雪)
责任编辑:汉源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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