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2年8月,四川省高院下发《关于开展“争创‘两个一流’,展示巾帼风采”征文活动》的通知后,全省法院共有145篇征文参加活动。经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17篇。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吕锋撰写的“追寻信仰的女法官”荣获一等奖,现全文转发。
“我把每一天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努力工作,让生命更有价值、更有意义”。这话出自一位80后的女孩之口,让听者动容,闻者震撼。汉源县人民法院年轻干警舒芊以超人的意志、顽强的精神与病魔斗争,在具有独特区位、特殊环境、具体县情的汉源县,坚守在审判第一线,让火热的青春在“司法为民”中燃烧,让生命的价值在“爱岗敬业”中诠释。
“我热爱法官工作,我不会因病离岗,办案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法割舍”。汉源县人民法院年轻干警舒芊乐观面对人生逆境,并努力成长为一名善于断案、能于调解、受人称赞的优秀法官。舒芊的精神境界和在忘我工作中展现人生价值、诠释生命意义的先进事迹,就是“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的最好体现。
一、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舒芊同志于1983年出生于德阳市旌阳区,当一名法官是她懂事后最大的愿望。2002年,她以优异成绩考上西南政法大学,在学校,她勤奋学习,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学校法律系高材生。2006年大学毕业,她作为优秀大学生,被四川省委组织部选调到汉源县人民法院工作。当时的汉源县刚经历“汉源事件”不久,外迁移民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支持瀑布沟水电站的建设,汉源县城十年没有修建,非常破旧,法院无法为其提供住房,刚到汉源的她要从仅有的700元工资里拿出150元来租房。尽管如此,舒芊同志克服生活上的不适应和困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开拓创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私奉献,在审判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舒芊同志知道,拥有了书本知识,却不一定能办好案,因为书本上的知识是理论性的,现实生活千变万化。为了让自己尽快融入到法院工作,舒芊同志一到岗位,便一头扎进基层。白天,她一有空就到乡村院落,与当地老百姓打成一片,她用最短的时间,熟悉了地域民风民俗,拉进了自己与百姓间的距离,她的足迹遍布了汉源县每个乡镇。同时,舒芊同志还仔细查阅法院案宗,并请教老法官,以此途径,汲取办案经验,缩短差距,攻读法典,不断“充电”,拓展知识面。2008年,舒芊同志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正式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初任助审员后,舒芊同志就勇挑重任,一年中先后承办民事案件100多件,经她办理的案件中,大案要案居多,但她都能圆满完成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判实践中,她注重案件的调解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案结事了作为实现审判任务的最终目标。不断总结经验,采取多种方法,提高调解能力,所办案件无上访、告状和缠诉现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她总是向矛盾纠纷情况严重的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正反两方面有根有据地说明守法的好处和违法的后果,用法理架起了与当事人之间的连心桥,从源头上阻止了可能引发的悲剧性事件。对那些文化素质不高,不了解法律、法规的农民工案件,不论标的大小,不论当事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不论能否交得起诉讼费,她都以最坦诚的心态,公平对待每位当事人,决不轻视弱势群体,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做到案结事了。
2008年7月,舒芊同志承办了诉讼标的达150多万元的植物人李某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案情重大复杂,受理案件当日,其家属就把李某抬到法院,并将李某未成年的孩子放下就走。面对这样的情况,舒芊同志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七天内查阅了交警部门的相关事故资料,到医院和鉴定机构了解当事人病情的真实情况,积极与保险公司协商,先期执行了部分保险款给当事人,同时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了被告的部分财产,以确保案件审结后顺利执行。诉讼中,舒芊同志多次到当事人的家中与家属交流沟通,使当事人的家人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也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信心。该案审结后,受到当事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好评,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无畏困苦无私奉献圆满完成清库工作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汉源县也未能幸免,大地震使整个县城房屋倒塌,地面下陷,满目疮痍,一片混乱。顷刻之间,宁静的县城变成了一片废墟,法院的楼房摇摇欲坠,已不能使用,法院搬迁到了一个废旧的民用房里办公,在此艰难的境况下,舒芊同志除了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外,还要和大家一起在县城各地了解受灾群众的情况,做好救助工作;有时在半夜遇到余震引起的塌方,她不顾自己是女同志,毅然决然地奔赴灾区,及时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
2009年7月,汉源县因修建“瀑布沟”水电站,开始了内安移民搬迁、清库工作。汉源县人民法院承担了在本次清库工作中流沙河区滨河路外侧及13、14、15区违章建筑搬迁工作。滨河路外侧的流沙河桥头片区和电力大道前方片区及13区,因分别位于滨河路首尾重要位置,地处交通要道口,是具有关键意义和示范效应的两个片区。其中流沙河桥头片区有12户经营户,21间门面,电力大道前方片区有11户经营户,16间门面,滨河路外侧中段片区20户经营户30间门面,54间住房,三个汽车修理厂,5000吨矿石和“5.12”地震后10余户居民堆放的家具等物资。接到任务后,舒芊同志和全庭干警一道发扬了讲大局、能吃苦、讲奉献的精神。她把民事审判工作中练就的“十八般武艺”全部用上,既要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又不能让矛盾激化,充分发挥了法院干警以智取胜的智慧和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优良作风。做搬迁说服工作相当辛苦,经营户不理解、业主不理解:“我没地方搬、你给搬迁费我就搬,你帮我找车就搬、要搬我搬到你家去,我就不搬看你咋的”等等,冷嘲热讽、怨气冲天、言语顶撞、甚至提出刁难性的问题,但是舒芊同志仍然顶着骂声笑脸相迎,耐心细致的做工作。遇到业主不配合,她就到业主家做工作;业主躲避,她就主动打电话与业主联系,一次、两次、不厌其烦,业主关机,她就发短信或给他的亲友带口信,直到业主同意为止;经营户找不到民工搬运货物,她帮忙找;经营户要处理部分商品和设施,她帮忙联系买主;经营户有房屋租赁纠纷,她马上现场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经营户同意搬迁了。7月10日,第一批门面搬迁,电力大道前方片区11户经营户,16间门面在挖掘机的轰鸣声中全部拆除,堆放的5000吨矿石提前一天全部运走。7月15日,流沙河桥头片区12户经营户21间门面全部拆除。7月21日,滨河路外侧中段片区20户经营户30间门面、54间住房、三个汽车修理厂全部拆除,整个搬迁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库底清理工作期间,整个县城尘土飞扬,室外气温高达40度,舒芊同志和干警们冒着高温酷暑、汗流浃背、夜以继日工作在拆迁现场,体现了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挑战病魔她边化疗边审案
清库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这时舒芊同志感觉身体不适,颌下、腋下、腹股沟淋巴结群体肿大,但当时正处于汉源县移民清库工作的关键时期,舒芊同志没有听从领导的劝说请假看病,坚持每个周末都参与清库工作,直到清库工作结束。2010年3月,单位组织体检,舒芊同志的体检报告各项指标全都不正常,在单位领导的多次劝说下,她才暂时停止工作外出看病。2010年4月,经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确诊,舒芊同志患有恶性淋巴肿瘤(小淋巴细胞淋巴瘤),已经到了第Ⅳ期,腹腔内淋巴结全都肿大并且压迫静脉,必须立即做化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面对病魔的威胁,舒芊同志没有自怨自艾,自我放弃,她仍然热爱生命、热爱工作。一方面,她按照医生的要求坚持化疗,一方面她又带病坚持工作,坚持办案。从2010年5月到2010年6月,舒芊同志做完前两次化疗休息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立即回单位工作。由于刚做完化疗,白细胞大量减少、自身抵抗力低下,医生建议她化疗期间在家休养,但她冒着外出容易被感染的危险,戴上口罩坚持上班。在后四次化疗期间,她每次做完化疗,休息两三天后就立即回单位上班。有人劝她说:你现在的这种病情,完全有理由请病假,为什么要这么拼命,她说:“我不是拼命,我是觉得人只有工作才对社会有贡献,这样人活着才有意义。”2010年9月,舒芊同志正处于第五次化疗期间,汉源法院开展审判信息化管理,要在两个星期内将所有案件扫描录入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任务重,时间紧,领导们关心她,叫她多休息不要操心,但舒芊同志知道民庭需要扫描录入的案件数量多、工作量大、人员少、计算机能手缺乏等等困难,她又义无反顾,冒着随时可能加重病情的危险,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坚持每天中午和晚上加班扫描录入案件,几乎每天都是法院回家最晚的人。经过辛勤工作,她不仅录入完自己承办的所有案件,还录入完退休老同志交出的所有案件,同时还帮其他同志录入了很大一部分案件,是民庭案件录入中数量最多的一个。顺利完成案件扫描录入工作后,她才安心回医院做第六次化疗。
四、带病坚持工作出色完成审判重任
舒芊同志的病情在全市法院传开后,许多法院的干警主动为她捐款,她收到许多法官写来的安慰和鼓励信。越是这样,她越觉得要更加好好的努力工作,回报大家对她的关心和帮助,回报社会对她的关爱。舒芊同志化疗完毕后,在坚持打针吃药的同时,她又主动回到了审判第一线。为了控制病情,她每个星期都要打干扰素,臀部两边的肌肉都打硬了,她仍然要紧牙关。每次打针后因药物反应,还常常发低烧。面对如此情形,她仍然带病坚持工作,从不因身体不适而请假耽误工作,2011年她除了到华西医院复查请了两天假外,全年未请过一天病假或事假。2010年,她审理案件92件,结案率为94.4%。2011年,舒芊参与审理案件289起,单独承办案件63件,结案率高达96%,并完成信息简报7篇、调研论文2篇。2012年1-5月,她参与审理案件288件,单独承办案件80件,办案数量再创新高。
2010年底,她和法院几个同志到偏远乡镇皇木镇审理赡养纠纷案件,她任主审法官,成功当庭调解结案,减少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当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农民是弱势群体,最需要法律的保护,作为法官就要心系农民,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这是舒芊同志始终坚持的信念。2011年7月,农民工李某状告中铁某公司,要求给予工伤赔偿。原、被告双方都在重庆,李某在重庆法院申请立案时,因纠纷发生所在地在汉源县,重庆法院不予立案。舒芊同志接案后,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克服异地取证的困难,为农民工李某在较短的时间内讨回了公道,得到赔偿金,使李某高兴地踏上返家路途。2011年12月,为了方便汉源县偏远乡镇的群众立案,她亲自到皇木镇和永利彝族乡举行设立立案联系点挂牌仪式,并虚心听取了乡镇领导、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活动不仅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还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2012年3月,舒芊同志办理了原告冉某与被告罗某离婚纠纷一案。冉某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与罗某离婚了,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罗某之所以不同意离婚是因为其腿部残疾,受伤赔偿的款项已被冉某用于共同生活,而冉某却不同意返还该款。经多次调解无果后,舒芊同志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双方均未上诉。本来本案已经审理终结,舒芊同志办案工作已经完成。但她考虑到罗某腿部残疾、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结案后仍然坚持多次给冉某做思想工作,以情动人,将心比心,在她的真心和热情的感染下,最后冉某主动将20000元现金交到法院。当罗某拿到钱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舒芊同志近年来多次获得省、市、县级各部门的各种表彰。2011年1月,舒芊同志经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2月,舒芊同志被汉源县委、县政府评为2010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7月,舒芊同志被汉源县县委评为汉源县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2月17日,舒芊同志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5月,舒芊同志被汉源县总工会评为2011年度优秀政法干警,同时被雅安市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7月,舒芊同志被汉源县县委评为汉源县优秀共产党员。面对荣誉,舒芊更加忘我地工作,时常有人问道:“您的病这么重,怎么还如此拼命工作”?舒芊笑了笑,说道“我的病情不知能稳控多久,但,我把每一天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努力工作,让生命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看着舒芊法官弱小的身躯,她的言行让大家眼睛湿润,心灵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