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在汉源法院九襄法庭的审判庭内,跨越三个乡镇,涉及40名农民工与汉源县某建筑公司、唐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得到了妥善解决。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11年底,汉源县某乡修建村级公路,汉源县某建筑公司通过比选,成为该工程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该建筑公司全权委托了唐某处理工程中相关事务。唐某雇请了40多名农民工负责修建。但在修建过程中,因工程进度方面的原因,乡政府于2012年3月责令该建筑公司退场,并由另一建筑公司接替该建筑公司继续进场施工。唐某以乡政府临时更换施工方,自己刚出了车祸,身无分文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公司认为农民工系唐某个人聘请,与己无关。虽经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农民工多次到县、乡政府反映,并阻扰村级公路施工。眼看年关将近,自己血汗钱却未能兑现,无奈之下,40名农民工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之后,汉源法院高度重视,分管院长亲自督办,要求立案庭、九襄法庭和民庭全力以赴,联合处理此案,力争在年底前将农民工工资兑现。(一)各庭室领导亲自负责,多次与该乡党委政府接洽、协调,背靠背做诉前调解工作。(二)及时查询,冻结建筑公司存款,为兑付农民工工资奠定基础。(三)以案说法,明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四)分析利弊,讲清恶意欠薪危害及后果,纠正被告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约划等号思想。(五)民庭、九襄法庭庭长亲自上阵,邀请乡政府工作人员参与,组织当事人双方当庭调解;出现拖延苗头后,立案庭庭长组织人员当庭立案,当庭审理。(六)为了将农民工权益落到实处,讲清利害关系,引导建筑公司、唐某在规定时间内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建筑公司、唐某最终表示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并达成在2013年1月22日之前给付40名农民工工资10万多元的协议。
农民工兄弟们握着法官们的手激动地说:“都以为这个钱是拿不到了,没想到法院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这简直就是雪中送炭!”看到农民工兄弟脸上露出的笑容,法官们的心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就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大肯定。此案的妥善解决,是汉源法院服务党委政府,服务大局的有力表现,也是汉源法院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真实体现,更是汉源法院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真正化解社会矛盾的真实写照。
(汉源法院 张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