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九襄法庭的审判庭内一起离婚案件正在审理中,此案在今年年初经本院审理判决不予离婚,现原告巨某又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黄某离婚。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虽表面不同意离婚,但事实上,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只因为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尚有分歧,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庭审查明案件相关事实后,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正值调解工作即将圆满完成的时候,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在审判庭外发生争吵,导致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欲拳脚相向,并表示不再进行调解。为了避免调解工作功亏一篑,九襄法庭干警在庭长史汉东的带领下,将双方当事人家属分开,并分别作解释劝解工作,在双方情绪慢慢平静下来之后,继续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的差距在一点点缩小,终于在中午13:00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约定将按照调解协议于第二天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此案的妥善化解,体现了九襄法庭全体干警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凝聚力,也体现了九襄法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更体现了九襄法庭调判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践行汉源法院“感恩奋进,争创一流”的工作主线。(汉源法院 张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