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雅安中院正在开展的“阳光执行”集中宣传活动,汉源法院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重点清理,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全过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日,汉源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正安亲自带队,对经营玻璃厂的被执行人邓某某、陈某某进行强制执行。为增加案件执行透明度,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此次执行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并由汉源电视台在现场进行录像。经过执行人员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从法律监督的角度阐明法院执行的严肃性,被执行人邓某某、陈某某深刻认识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行为和躲避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主动缴纳了部分执行款38000.00元,对剩余款项制定了履行计划并提供了担保。亲身经历了法院的执行工作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执行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法院的执行工作面临困难重重,但是执行干警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做到了文明执行,规范操作,耐心细致,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光执行”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以来,汉源法院通过多种形式,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司法公信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汉源法院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