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源法院九襄法庭成功调解了郭某某与罗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该案经过长达3年的诉讼,经历2次鉴定,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基本案情:2009年3月31日,原告郭某某与被告罗某某签定了一份建房协议书,协议约定由郭某某对罗某某的房屋四楼一底进行单包承建,并约定每层修建175平方米,单价按每平方米面积185元计算。原告郭某某修建两层房屋后,被告提出暂时没有钱,其余的要缓一缓再建。后被告一边租房居住一边找人在原来的基础上修建了第三层,房屋竣工后,原告在索要工程款的过程中与被告产生纷争。郭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罗某某给付劳务工程款60198元。被告罗某某以原告郭某某承建的房屋存在结构裂缝和大面积渗漏问题等提起反诉请求并申请两次鉴定。
案件化解过程及经验:汉源法院对此案的审理高度重视。一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化解双方怨气,提出了兼顾双方利益的可行方案,为案件化解打下了基础;二是庭长、分管副院长亲自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帮助分析利弊,告知诉讼风险,联系鉴定机构,协调退回鉴定费用等事宜,增加了案件化解的力度。三是及时化解由鉴定引发的矛盾。让被告明白,再次申请对房屋进行加固设计和预算鉴定,这样下去,鉴定费用可能高达十多万元,远远超过诉讼标的,而且房屋质量问题是多因一果造成,鉴定结论法院未必会采信。四是邀请具有丰富审判和调解经验的老法官一起勘察现场,以案说法。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郭某某自愿放弃被告罗某某应给付的工程款,被告罗罗某某自愿承担房屋维修加固的费用及申请鉴定的费用,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有效避免了涉法上访事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汉源县法院 黄茂果)